标王 热搜: 钣金加工  机柜  操作台  机盖  机箱  配电柜  仿威图机柜  香河  折弯机  威图ES 
 
当前位置: 首页 » 钣金头条 » 钣金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应对高房价新政策“定地价 竞房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8  浏览次数:137
核心提示:降房价面临高价卖地抬高成本之困,对此深圳有什么新的政策规划?


降房价面临高价卖地抬高成本之困,对此深圳有什么新的政策规划?昨天,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在参加国有土地管理工作在线访谈活动时表示,深圳调控房地产的举措之一就是,探索实践“定地价,(向下)竞房价”土地出让模式。

有网友问,国家要抑制房价,但是很多人说如果政府还依赖卖地获得地方财政收入,高价卖地之风不止,房屋成本就降不下来,深圳对土地买卖有什么新的政策规划?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回答,深圳市政府不依赖土地财政,针对近几年房价高企,市规划国土委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探索实践“定地价,(向下)竞房价”等。

最近市面上出现不少商业用地盖出的新楼盘,名曰商务公寓。一位网友问:这种房与居住用地上建设的住宅有什么区别?以后想延长土地使用权,会有问题吗?有关人士回复: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的时候已经限定,如以后想延长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办。

基准地价问题也是昨天访谈活动聚焦的一个热点。网友咨询:改变用地功能的地价是如何计收的?有关人士回答:以协议方式出让的住宅、商业、办公等经营性用地,经批准调整功能但不增加经营性建筑面积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以基准地价标准计算调整功能前后的地价差值。经批准增加经营性建筑面积的,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地价按照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以市场评估地价缴纳。 
 
 
[ 钣金头条钣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钣金图文
推荐钣金钣金头条
点击钣金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5058963号-3
X

钣金微信号:b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