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加工激光切割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管理的规定,为保证钣金加工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生产的有序性,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间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加工的同批次,同图号的半成品或成品,必须有一件标识件,标识件上应注明工件名称、图号和加工者姓名。以上内容可用油墨笔书写在工件上或书写在不干贴纸上再粘贴在工件上。书写应工整、易识别。
二、 标识应书写或粘贴在工件明显部位及后续加工过程中不易伤及的部位。书写或粘贴前,应用棉丝将材料表面相应部位的机油擦拭干净,以保证书写或粘贴牢固。
三、 单件试制品,每件都是标识件;批量产品,首件为标识件。
四、 批量生产时,标识件应码放在同批次的最上部或最明显部位。
钣金加工生产过程中的首件应报检。上道工序的标识如在本道工序被损坏,本道工序有责任进行恢复,以保证标识的完好和可追溯。